“这文书确定不修改了?”不怪乎他要再问一遍,只是这分家文书对郑立晏实在是不太友好。
尤其是其中几条,让他咂舌:郑鹏名的财产以及国公府的祖产(目前都已被收缴未归还)都与郑立晏无关,郑鹏百年后,所留遗产郑立晏不得分毫;何氏嫁妆全归郑立晏所有;郑鹏年老后不需要郑立晏赡养;郑皎婚事由郑立晏理,郑鹏无权手等等。
这些条款,哪里是普通分家,这和断绝父关系也不差多少了呀!
族长看向父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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