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记员:“全体起立!”
审判长:“经合议庭评议认为,本案经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,事实清楚证据充分。本院认为上诉人吴一一及其母李梦涵二人蓄意报复,非法剥夺他人生命,致本案被告人张大龙等3人死亡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。原申判决定罪准确,量刑恰当。现裁决如,驳回上诉,维持死刑原判。对吴一一、李梦涵二人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人民法院准。”
尽管心里早有准备,但预期而来的判决词还是让我心底泛起一阵酸楚。
“不是这样的!我儿没杀人,人是我杀的
Loading...
内容未加载完成,请尝试【刷新网页】or【设置-关闭小说模式】or【设置-关闭广告屏蔽】~
推荐使用【UC浏览器】or【火狐浏览器】or【百度极速版】打开并收藏网址!